广东工运电子报

2023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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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运Page 34 职工提出辞职后,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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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提出辞职后,可以撤回吗?

□ 作者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案件概况】

网友刘先生反映,他曾在一家工厂担任生产流水线的装配技术工程师。2023年,他通过猎头了解到有另外一家公司对他所掌握的装配技术有兴趣,这家公司开出的薪酬比原单位高出了50%。由于刘先生的小孩刚出生,他希望能给家庭更好的经济环境,所以他答应了新单位的高薪聘请,并向原单位提出了辞职。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还没等刘先生办完离职手续,新单位就打电话给刘先生,并反馈:“由于刘先生将入职的部门更换了负责人,而新负责人对刘先生拟入职的岗位有了新的想法,故刘先生不能入职新单位了。”得到新单位的反馈后,刘先生十分震惊,并立即联系原单位,希望撤回辞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但由于原单位已经聘请了新人顶替刘先生的岗位,无法安排刘先生继续在公司工作,故拒绝了刘先生撤回辞职的要求。

刘先生感到不解,既然辞职是职工单方提出的,为什么就不能由职工单方撤回呢?他向工会律师咨询:职工提出辞职后,可以撤回吗?

【回复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辞职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按照“任何人有权不被强迫劳动”的基本法理,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阻止,劳动者也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或者批准,三十日期满后辞职即生效。因此,劳动者的辞职权是无条件的。但是,换个角度来说,是不是提出了辞职后,在用人单位还没有回应前,还可以撤回呢?

这个问题可以这么去看:辞职行为一旦作出,并且送达或告知了用人单位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故用人单位是否回应并不影响行为的效力。基于辞职行为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收到辞职申请后有的可能会作出挽留、了解原因,而有的单位可能立即开始着手准备调整工作安排、招收新员工来替代。因此,如果允许劳动者随意撤回自己的辞职申请,无疑将使用人单位的权利受到损害。

劳动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权利理应慎重、理性、考虑周全,作出相应的行为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允许劳动者随时撤回自己的辞职行为,是对劳动者冲动行为的纵容甚至鼓励。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倾向认为,由于刘先生向原单位提出了辞职,辞职一旦作出且送达原单位后即生效,所以刘先生不能单方撤回辞职。

【案例拓展】

问题:刘先生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要怎样才能恢复?

回复:刘先生辞职后,若原单位进行了挽留,并且经协商后刘先生又继续留任;或者刘先生反悔后撤回辞职,并且经原单位同意,那么刘先生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得以恢复。而刘先生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之所以得以恢复,并不是基于刘先生可以撤回辞职,而是基于刘先生和原单位就恢复劳动关系重新达成了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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