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运电子报

2022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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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运Page 33 用人单位拒付职工工资,职工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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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付职工工资,职工应如何维权?

□ 作者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网友反映

网友张先生在反映,某施工工程公司于2021年3月承包了某发包公司的部分施工工程,并聘用多名劳动者驻场施工,张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施工期间,虽然发包公司已经足额向张先生的用人单位足额支付了工程款,但该用人单位仍拖欠75名施工人员工资共计80万余元。对此,施工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过协商,用人单位同意在2021年11月向施工人员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到了2021年11月,公司仍拒绝支付所欠工资。

为此,张先生特向工会律师咨询: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职工应如何维权?

回复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因此,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职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除了要继续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若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职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风险提示

问:除了以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的责任外,职工还可以通过刑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吗?

答:《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达到人民币80余万元,数额较大;且在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故有可能被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因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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