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工报》 / 2021.04.12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日前印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办法》规定,工会重点监督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应当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对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